湖南理工学院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了《湖南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湖南理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了信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综合效能,服务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不断提升了学校办学的透明度。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教育部清单50条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更新维护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内容,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严格实施《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湖南理工学院党务公开办法》《湖南理工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办法》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科学性,严格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各单位对外发布的信息均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及时公开。组织召开了保密委员会会议,强调保密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强化对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监管,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学校党政办(信息公开办公室)、宣传部、巡察室不定期督查校内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公开、发布不实信息的集中通报、督促整改,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及二级单位公开的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对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在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学校要闻”“通知公告”“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等模块,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在及时完善更新各子栏目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一些热点、重点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了学校招投标公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次就业情况通报、部门决算等信息。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用好校报校刊等传统媒介,全方位报道学校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校园基本建设、校园文化方面的新举措、新成绩,多途径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进一步为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开工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平台,打通了服务学生的最后一公里,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书记校长邮箱、校领导接待日、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注重社会公众来信反馈及网上互动交流,本学年处理书记校长信箱来信219件。
(三)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进一步优化学校信息门户建设,集教务系统、离校系统、资产系统、OA办公系统、图书馆系统、财务系统、档案利用服务系统等各业务系统,实现学生从报到入学到毕业离校,教职工从学习、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对于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好校领导定期联系和沟通,对接师生来访,建立健全校领导接待日、“七进两联系”等制度,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工作。对于重大规划,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年度预算等主动积极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师生对学校改革措施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整体公开情况
学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校报校刊、微博、公众号、OA系统等形式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
1.学校网站。学校网站为www.hnist.cn,设立了学校概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院部设置、机构设置、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主要栏目,还设置了学术动态、理工荣誉、媒体理工、通知公告等模块,对学校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对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重要信息进行了动态发布。网站首页“理工要闻”随时更新,报道学校工作动态。
2.信息公开网。学校信息公开网是有关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设置了“学校要闻”“通知公告”“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等模块,主要通过公布学校重要工作、会议活动、重要获奖,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外发布学校重要招标公告、公示等。
3.办公系统。学校办公系统是学校重要工作信息发布、规章制度公开的服务平台,设置了校级通知文件、每周重要会议活动、部门通知文件、上级通知文件、校情通报等内容,教职员工可通过个人账户点击查看。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我们还将用户进行了分组,部分不予主动公开的文件设定了查看范围。2022-2023学年,学校党委、行政、各职能部门共发布各类文件、通知涉及到学校的重大事项、重要通知、规章制度、人事任免以及教职工、学生奖励等1352条。
4.校内媒体。学校通过电子信息屏、校报、手机报、电视台、广播台、官方微博微信等校内媒介媒体,对重要的通知、安排等及时进行告知;本学年共计发布官方qq公众号: 1384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214篇,官方微博平台:1339篇,校报14期,广播稿件: 256期,电视节目:64篇,抖音视频:83条。微信视频号:59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财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与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我校一直重视财务信息规范公开,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详细规定学校、二级单位及个人项目分层公开做法,要求部门预决算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公开;预算协调与决算报告等以汇报形式公开,如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工会财经小组及教代会财务报告等;各级财经政策、收费政策等主动在网站、微信客户端公开,其中学生收费政策通过公告栏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通过信息公开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加强对信息公开结果监督检查。学校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化平台和信息公开手段,实现阳光财政,较好地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资金管理绩效。
2.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招生工作一直坚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十公开”的有关规定。招生信息公开的具体做法如下: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纪委、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程序规范。学校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属于学校招生应该公开的信息完全公开,即学校资格公开、学校招生章程公开、学校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等,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都可查看。三是招生信息查询渠道多样,学校监督有力。招生期间,学校开通了6台咨询电话,招生网上开通了智能问答系统,帮助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历年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奖助办法、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信息时效性区分出考生填报志愿前、录取工作未进行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等三个时间节点,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待人接物方面做到热心、细致、周到、快捷,并通过学校招生网及时公布录取情况等内容,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网上信息公开、电话、邮箱、在线咨询、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向学生及家长传达各类招生就业信息和政策并解答疑问,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委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招生现场设立了招生咨询点和咨询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未收到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申请。
学校党委、行政和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各类咨询进行了受理,并及时予以了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公开的各类信息通过网站、办公系统、文件、公共媒体等途径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较好地满足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总体较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本学年度,学校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聚焦国家教育强国战略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突出重点,扩大参与,创新载体,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公开渠道更加丰富公开质量持续提升。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人员的配备需进一步强化。
3.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创新现有公开形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2022—2023学年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湖南理工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