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和温馨提示
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1)主动公开
①公开范围: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进行公开。
②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官方网站、信息拥有部门网站以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报、手机报、校电视台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公开。学校师生还可以通过办公系统、宣传橱窗等栏目了解有关党务校务信息。
③查询方式: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hnist.cn/;湖南理工学院校园网:http://www.hnist.cn/;湖湖南理工学院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学科研辅助机构网群:http://www.hnist.cn/info/1067/1111.htm;湖南理工学院教学机构网群:http://www.hnist.cn/info/1068/1938.htm
(2)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湖南理工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①受理机构: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0730-8640001,传真:0730-8640000。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307室(邮编:414000)。
专用邮箱:dzb@hnist.edu.cn。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申请步骤:
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大师生,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处理。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3)监督方式
广大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督查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反映,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电话:0730-8640142;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512室(邮编:414000)
(4)其他有关要求,具体参见《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校政发〔201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