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巡视组的指示,我校决定对校属经营性门面进行规范管理。现决定对合同期满的门面于2021年11月30日前依法收回租赁经营权,请各经营户在2021年12月12日前清空并退还门面。
学校将对收回的门面重新规划,择期进行公开招租。
特此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规范管理经营性门面
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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